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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天河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载体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2-18   |   来源:广东省科技创新平台

天河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告知书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落实我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载体(以下简称“载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引导各载体积极稳妥复工复产,根据《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穗防控办〔2020〕13号)《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商贸企业和商务楼宇复工复业的工作指引》(穗商务函〔2020〕100号)等文件要求,经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复工复产条件

各载体的业主和物业运营管理方是其物业载体复工复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载体在复工复产时要严格落实载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广州市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落实检疫查验、健康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措施。


(一)防控机制到位。各载体要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要严格按照企业分类做好载体内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餐饮、商业综合体、住宿必须符合《广州市就餐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广州市购物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广州市住宿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等对经营场所、消毒卫生、从业人员、疾病监测等方面的要求。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要审慎核实复工复产条件。督促载体内企业按照《天河区辖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告知书》(附件3)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条件和要求,并进行检查,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和属地街道做好监管工作。


(二)员工排查到位。各载体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复工复产每名员工健康状况、过去14天去向,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建立台账,按规定对其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14天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对仍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要劝其暂缓返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各载体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优先保障一线员工配备防护用品。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载体,要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送。


(四)内部管理到位。各载体要做好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公共空间、洗手间、工作人员、商品等的卫生防疫措施,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要实施严格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载体。要合理布置人流动线,做好人员疏导,避免人群聚集。鼓励实行错峰上下班,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分散就餐等措施,降低集聚风险。


(五)宣传教育到位。各载体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冠肺炎的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各载体要严格执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应急规字〔2020〕1号)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到位。在复工复产前要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等“五个一”管理措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复工复产。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载体复工复产后,应当采取24小时电话值班等方式保持应急联系,配合做好监督检查。


二、复工复产申报



各载体在具备以上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天河区辖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告知书》的要求,尽快登录“天河企康”微信小程序如实、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并通过邮箱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提交给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尽快填写《天河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复工复产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按照区域划分通过邮箱将情况表提交给区域牵头部门(天河中央商务区范围内的载体向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报送;天河科技园各园区范围内的载体向天河科技园管委会报送;天河中央商务区及天河科技园以外的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向区科工信局报送;天河中央商务区及天河科技园以外的商务楼宇向区商务金融局报送,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各载体在全面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后,有序开展复工复产,未落实防控措施的不得复工复产。不如实申报信息的将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复工复产要求

(一)落实载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载体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在做好载体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街道做好载体内各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载体内企业按照《天河区辖内企业复工复产的告知书》进行复工复产。各载体要根据经营特点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会同载体内各企业在员工“衣食住行”各环节和经营组织全流程落实好各项防控要求。在载体内企业复工复产前就企业疫情防控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员工排查信息进行提前沟通协调,确保员工排查不到位不复工;复工后,加强对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在防护穿着上,要提前为员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并严格要求在人员集中区域和电梯等密闭空间全程佩戴。在就餐安排上,要落实分餐制和错峰就餐,坚决防止围餐、聚餐。在环境防疫上,强化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管理,加密清洁消毒频次,降低疫病传染风险。在出行保障上,条件允许的尽量开通班车,短途的鼓励骑自行车或步行,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在座位疏开、消杀加强、全程戴口罩等方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在防疫检测上,实行严格管理,对进出人员严格体温检测;配置防控专员专岗。开展员工健康申报APP和每日健康监测,落实员工健康台账制度。在经营组织管理上,鼓励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和用工安排,减少集中开会,鼓励实行分时段上下班制;科学设置办公场所位置,保持适当间隔和良好通风。在应急处置上,要严格按照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工作指引,合理设置隔离场所和转运通道,确保应急处置安全有序,降低疫情扩散的风险。截止本告知书印发之前尚未复工复产的载体要按照要求进行报送,已复工复产的载体要对照本告知书提到的各项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政府、载体、企业联防联控。建立政府、载体、企业三方联防联控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区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街道加强对各载体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服务的同时,组成工作组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通过方可复工复产;对于整改后仍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暂缓复工复产。各社区网格要对本社区网格的各载体、企业加强日常宣传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各载体要主动加强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及社区网格的沟通联系,动态了解载体内企业疫情防控情况,每日将载体防控信息报送区域牵头部门汇总;发现疑似病例立即与区卫生健康部门联系,进行人员隔离观察、移送诊治等工作,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对出现确诊(疑似)病例的,要配合区卫生健康等部门立即采取隔离防护等有效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载体内各企业加强与各载体的沟通对接,严格复工复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学习借鉴已有防疫经验做法。各载体在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条件和各项要求的同时,鼓励相互学习借鉴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方案、人流防控方案、消毒保洁方案、物资保供方案,对返岗员工进行分类管理,不断优化错峰上下班、网络办公、分散聚餐等组织方式,做好大楼出入口人员筛查、体温监测,加密公共区域消杀频次,暂时关闭健身房、会所等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密集,避免集聚性风险。


(四)积极推动载体内企业复工复产。各载体在全力做好疫情严密防控的前提下,要配合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做好主动服务企业的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区的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措施,了解载体内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问题,努力协助协调解决,切实推动载体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区经济平稳运行。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20年2月16日


附件1.天河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复工复产情况表

附件2.区域牵头部门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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