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联合奖惩 > 地方联合奖惩

文昌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俩“老赖”乖乖还钱

发布时间:2019-03-28   |   来源:

      文昌法院执行局干警近日成功找到并控制两起案件两名被执行人,督促他们履行法定义务。面对被拘留的压力,被执行人符某潭的法定监护人符某胜当即向法院缴纳赔偿款4500元,被执行人林某缴纳案款10000元。


      据了解,符某潭、符某敏故意伤害一案,文昌法院于2017年8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令符某潭、符某敏应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印赔偿42万余元。2018年4月,蔡某印向文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符某潭、符某敏共向申请执行人蔡某印支付案款22万元。同年8月15日,经法官传唤询问后,两被执行人就剩余赔偿款签署还款协议,按月向申请人蔡某印支付赔偿款直至履行完毕,但被执行人符某潭未按照协议约定按月还款,法院拟对被执行人符某潭采取强制措施,慑于压力,被执行人符某潭的法定监护人符某胜缴纳了赔偿款,申请人蔡某印如期拿到足额的案款。


      林某与文昌市某银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文昌法院于2015年6月作出判决。文昌市某银行于2016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协商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林某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银行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决定对林某采取强制措施,在采取强制措施前,林某主动向法院缴纳案款10000元,并承诺近期履行完毕。


mqu.cn site.nuo.cn